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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惊人的事实:朱红色是一种带有橙色色调的亮红色。它有时用来形容火焰的颜色,但更常用来描述人体内血液的颜色。在英语中,最早用这个词来描述颜色可以追溯到1250年。 朱红色是一种很受欢迎的颜色。在英国,它用于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术服,也用于苏格兰古老大学本科生的学袍。在美国,朱红被用于学位服的兜帽边缘及其他部分,用以代表某些神学领域的学位。朱红色也被用于军装——美国海军陆战队的颜色就是朱红色和金色。此外,它还是许多教育机构的官方校色,也是数十支运动队的官方颜色。 朱红色在文学中也经常出现。我们都听说过《红字》(The Scarlett Letter),以及《飘》中的斯嘉丽·奥哈拉(Scarlett O'Hara)。“Scarlet”(“朱红”的英文)是英国的一本女性杂志,一个声乐二人组合,一支美国音乐乐队,一家电信公司,一支威尔士橄榄球队,甚至一款相机的名字。它甚至还是一种链球菌感染病症的名称——“猩红热”(Scarlet Fever)。 圣经中也提到了朱红色(或称深红色)。“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,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祂那里。他们给祂脱了衣服,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,用荆棘编作冠冕,戴在祂头上;拿一根苇子放在祂右手里,跪在祂面前,戏弄祂说:‘恭喜,犹太人的王啊!’”(太27:27-29) 为什么基督要穿上朱红色袍子?当以赛亚将以色列的罪描述为“朱红”和“深红”时,我们便得到了答案。耶稣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,祂将我们的罪孽担在祂的肩上。朱红色是一种流行的颜色——太流行,太习以为常了——因为它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我们有罪的光景。我们当为此感恩,因为基督穿上了朱红色,好使我们得以洁净。“求祢洗涤我,我就比雪更白。”(诗51:7) 核心经文: “耶和华说:你们来,我们彼此辩论。你们的罪虽像朱红,必变成雪白;虽红如丹颜,必白如羊毛。”(赛1: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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