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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惊人的事实:关于十条诫命是否应张贴于公共区域的争论由来已久,但许多人不知另有一种分歧,就是新教、天主教与犹太教对十诫的编号方式其实各不相同,这又引发了新的争议! 尽管针对在公共场所张贴十诫的讨论持续不断,多数争议集中于“是否应该张贴”之上。但关于“如何张贴”也存在分歧:新教将“不可有别的神”与“不可雕刻偶像”分为两条诫命,天主教则将这两条合并,而把“不可贪恋”拆分为两条。此外,犹太传统将“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”列为第一诫的一部分,这与其他宗派都不相同。 希伯来原文并没有为诫命编号。无论你如何看待十诫的编号方式或张贴地点,更关键的问题是:上帝的诫命是否已经铭刻在你心中?上帝的律法映照出祂对祂子民的心意。这些并非是武断的规条,而是基于上帝根本的律法之上——爱上帝并爱人如己。 心中铭刻上帝诫命之人,必在生活中活出这种爱。我们选择单单敬拜上帝,是出于对祂的爱与敬畏;我们拒绝奸淫与贪恋,是因为顾念所爱之人;我们不偷盗,是因尊重他人的财产。上帝的律法于祂爱的本性完全相契合。当我们的心与祂合一时,这样的爱便透过我们闪耀出来。 核心经文: “上帝吩咐这一切的话说……”(出20: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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