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龙向妇人发怒,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,这儿女就是那守上帝诫命,为耶稣作见证的。那时龙就站在海边的沙上。”(启12:17) 一个教会何以能有“儿女”?浸信会、卫理公会、长老会、路德会——现有各宗派皆源自同一信仰:基督教。它们的起源要追溯到宗教改革中揭示的真理。但请注意,魔鬼所攻击的是“她其余的儿女”(英文钦定版作" remnant ",即“余民”)。因此,撒但正将矛头指向各新教派别,意图从中掳掠余民。 1798年后,逃往美洲的新教徒经历了第二次大觉醒运动——这是我们先前探讨过的宗教复兴时期。各教派新教徒都投身其中。但还记得1844年的大失望事件吗?在那日之后,多数信徒离弃了这场运动。然而,那些坚守下来的人或可称之为余民。 启示录12章的余民具有两大显著特征:其一,他们“守上帝的诫命”——即十诫。基督徒本就相信上帝律法的完整性,但正是末后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,使得上帝的诫命成为这个余民群体见证的核心内容。这实在再恰当不过了,因自天庭叛乱起,魔鬼始终妄图颠覆上帝的政权。他极力要废除的正是上帝的律法,岂会不仇视那些珍视他所憎恶之律法的人吗? 其二,上帝末后的余民持守独特的“见证”。启示录19章10节阐明“预言中的灵意”乃是“为耶稣作见证”。这表明在真教会(启12:1所记载的纯洁妇人)中拥有先知的恩赐。先知是上帝的使者,他们根据当下时代发出具体指引,始终印证并坚固《圣经》真理。 “上帝的诫命”和“预言之灵”相辅相成,就像“律法和先知”(太22:40)一样。上帝的先知持守祂永恒的诫命。历史证明,正是这种特别的结合定义了“大失望”之后余民的特征。 一同祷告: 阿拉法和俄梅戛啊,愿我们拥有这末后余民的经历,宣扬律法和先知。 深入研究: 历代志下20:20;但以理书7:21,22;启示录14:12;17:3–5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