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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再有黑夜。他们也不用灯光、日光,因为主上帝要光照他们,他们要作王,直到永永远远。”(启示录22:5) “午夜太阳”,即子夜时分仍可见太阳的自然现象,会出现在北极圈以北和南极圈以南的夏季。临近夏至时(北半球约在6月21日,南半球约在12月23日),太阳在24小时内始终不落于地平线以下。 但这并非是今日经文所探讨的内容。不再有黑夜究竟意味着什么?虽然这暗示不再需要人造之光(如灯),甚至无需上帝所造之光(如太阳),但其中的深意远超明暗交织的物质表象。 整本《圣经》中,“光”与“黑暗”表征着是否认识真理、行在上帝真知中的属灵境界。耶稣并不是说祂赐光给世界,而是宣告说:“我是世界的光。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”(约8:12)。这与“兽的座位”形成对比,“兽的国就黑暗了”(启16:10)。 约翰写道:“我们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上帝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”(约一1:7)。罪与黑暗相连,光明则与圣洁相交。当上帝的子民被印上祂的品格时,他们便完全活在永恒之光中,永远住在上帝发出的荣光里。 这就如同我们将永远住在日不落之地!罪的黑暗将永不再遮蔽基督爱与真理的璀璨光芒,这光辉始终照亮祂子民的道路,因“祢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”(诗119:105)。 一同祷告: 天父啊,我愿今日就行在真理之光中,好永远居住在新天新地祢永恒之爱的光照里。 深入研究: 创世记1:3;玛拉基书4:2;约翰福音1:6-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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