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:一种无人愿意承认的罪
你知道有一种罪,是没有人愿意承认的吗?这是一种人人都避而不谈的罪。我们大概都很避讳提起它,因为无论如何,从来没有人会承认自己犯了这种罪。
我曾听过许多人向我坦承自己犯过各种严重的罪。有的人承认自己曾酗酒,有的人承认偷窃,有的人承认拆散了别人的家庭,也有人承认犯过谋杀罪、妄称主的名、对婚姻不忠、违犯安息日等各样的罪。然而,回顾这些年的事奉,我却想不起有任何一个人曾向我承认,自己犯了我们今天要谈的这种罪。
我想,人们之所以如此避而不谈,是因为它是一切罪的根源,是最基本的罪,也是其他一切罪所赖以存在的根基。主耶稣在路加福音12章15节郑重地警告我们:“你们要谨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贪心,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。”
所以你看,那个谁都不肯承认的罪,就是。从来没有人会说:“我是个贪婪的人。我非常贪财,总想把能得到的都抓在自己手里。”也没有人会主动承认:“我想坦白一件事,我的问题就是,我就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。”
这一直让我觉得很奇怪。人们并不介意承认自己犯过其他粗鄙、严重的罪;可是,一提到要承认像贪婪这种较为隐蔽的罪时,很多人就觉得太难堪了。
当然,在我们这个物质主义盛行的时代,贪婪本来也不怎么受到谴责;甚至在教会里,似乎也很少有人谴责这种罪。你若违犯其他任何一条诫命,很快就会惹上麻烦;可是贪婪呢——你到底有没有贪婪,别人根本不知道。
然而,“不可”也是主所颁布的一条诫命,只是大多数人似乎都忽略了它。但在上帝眼中,它却是最严重的罪之一,因为它是一切罪恶的根源。请记得使徒保罗在罗马书7:7所说的话:“非律法说‘不可起贪心’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”
保罗要表达的意思是:每一种罪,都可以追溯到;这也正是上帝认为这个问题如此重要,以至于将它列入十诫之中的原因。它是一切罪的开端,会将人引向其他一切你所能犯的罪。
一个被上帝称为“无知的人”
我不妨先提醒大家,若要除去,除非藉着主耶稣基督,否则便绝无可能。唯有藉着从天上来的能力,才能胜过这个罪。
现在,让我们暂时回到路加福音第12章。耶稣在说了“你们要谨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贪心”之后,又讲了一个比喻,来进一步阐明这个道理。让我们从第16节开始读:
就用比喻对他们说:‘有一个财主,田产丰盛,自己心里思想说:我的出产没有地方收藏,怎么办呢?又说:我要这么办:要把我的仓房拆了,另盖更大的,在那里好收藏我一切的粮食和财物,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:灵魂哪,你有许多财物积存,可作多年的费用,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乐吧!上帝却对他说:无知的人哪,今夜必要你的灵魂,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?凡为自己积财,在上帝面前却不富足的,也是这样。’”(路12:16-21)
现在,请注意一点,上帝称这个人为“无知的人”(a fool),也就是“傻瓜”“笨蛋”的意思。
如果我说,一个人是个傻瓜,我可能会判断有误;但上帝若称一个人为傻瓜,那么他就一定是个傻瓜,也就是“无知的人”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所关心的,只有自己——“我”、“我”、“我”——却完全忘记了一个严肃的事实:总有一天,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站在主面前接受审判。
所以,上帝说:“无知的人哪,今夜必要你的灵魂,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?”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比喻。每位基督徒都应当认真思想,并留心其中的信息。
主在这里的意思是说:“既然这就是你的选择,那就去做吧,想要什么,就尽管去追求;想得到什么,就去得;想占有什么不属于你的,就去占有;继续为自己积蓄更多的罪吧。你当然有选择的权利,但到了算总账的日子,当上帝要收回你性命的时候,你所拥有的一切,最终又要归给谁呢?”
许多人以为,自己那些隐藏的罪,可以一直蒙混过去——那些藏在内心、不容易显露出来的罪,例如贪婪。一个人在人前也许是位相当受人尊敬的基督徒,但在内心之中,却仍然可能犯着罪。只是它不像许多其他严重且明显的罪那样,容易被人察觉。
但请记住一点:到了最后的审判大日,当上帝审判宝座的光照进每个人的生命时,一切隐藏的事都必显露出来,人也必看见这些罪真实而丑陋的面目。而在审判之日被揭露出来的诸般罪恶中,最严重的罪行之一,便是贪婪。
贪恋他人的赞誉、荣誉或地位
恐怕我们还没有真正意识到,贪婪之罪所涉及的范围究竟有多广。比如,所谓的“同行之间的嫉妒”。不过,这并不只限于同行;这个说法几乎适用于每一个人、每一个地方。妻子会嫉妒别人的妻子,丈夫会嫉妒别人的丈夫,工人也会嫉妒其他工人。而这种所谓的“同行相妒”,归根到底就是贪婪——贪图别人所得的称赞,贪图别人的荣誉,贪图别人的地位。
这种现象普遍到几乎无处不在。甚至在传道人中间也存在这种现象,说到这里,这个问题就落到了我们自己身上了。比如,有人盖了一栋非常漂亮的房子,我去参观时,可能会说:“你知道吗,这房子真是太漂亮了,简直就是一个杰作,你建得实在太好了。”说这样的话,对我来说一点也不困难,因为我并不是搞建筑的。
同样,一个人若画出一幅精美绝伦的作品,我也可以由衷地赞叹:“这幅画真是太美了!精彩极了!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作品。”我可以毫不吝惜地称赞他,因为这对我来说并不困难——毕竟,我不是画家。
可是,当有人站起来讲了一篇比我讲得更好的道,这时,如果我能发自内心地说:“这真是一篇精彩的讲道,主与你同在。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我们今天所谈的正是这一点。贪恋别人的称赞、他人的成就、他人的声望,这是上帝在圣经中提到的最严重的罪之一。
我真心盼望,当我们继续查考这个题目时,每一个人都能立定心志,从现在开始紧紧倚靠上帝,靠着祂得胜。一个基督徒若犯了罪,这是非常可怕的事。这对世人来说,已经够糟糕了,但对于一个自称信奉基督的人,若仍然贪恋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则是可怕至极!
我们需要学会把一切荣耀都归给上帝,这样,我们就不会再为功劳该归于谁而忧虑了。我们将一切都归给上帝——因为那本来就属于祂。另外,在上帝的子民中,还有许多人在奉献这件事上,被之罪所困。有太多自称是上帝子民的人,竟犯下了侵吞上帝钱财的罪。
我们每天都在经手别人的钱财
我们常在新闻上看到,有人挪用了成百上千万不属于他的钱款。这些贪污犯往往携款潜逃,却让许多人倾家荡产。我们心里总希望警察能将他们绳之以法,并予以严惩。
不过,先别急,事实上,我们每个人都在经手钱财。而且,无论你是谁,你所打理的,都不是你自己的钱。你打理的是属于上帝的钱。那么请问:正在读这篇文章的人,有没有人犯了侵吞上帝钱财的罪?
你知道吗?世上一切土地和财物的所有者,正在被无数人侵吞和掠夺,但却从未因此破产。我所说的这位就是上帝。而我所指的,是十分之一和乐意捐。
利未记27:30节清楚告诉我们,十分之一是属耶和华的。这一点毋庸置疑。也许我们应该读一读这一节经文:“地上所有的,【无论是地上的种子,还是树上的果子】,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,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。”(利27:30)圣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了:十分之一是属耶和华的。
接着,在玛拉基书3章,圣经又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。第8节说:“人岂可夺取上帝之物呢?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。你们却说:‘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?’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。”(玛3:8)
请注意:不纳十分之一,就是在夺取上帝之物。但除此之外,不献乐意捐的,同样也是犯了偷盗上帝的罪。换句话说,无论是十一奉献,还是乐意捐,都属于上帝。愿这些话用火笔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中:这些东西不属于我们,它们是属于上帝的。我们所经手的,是属于上帝的钱财。问题就在于——我们是如何管理这些钱财的?我们当中是否有人犯了滥用属于上帝之钱财的罪呢?
那么,究竟什么是“十一奉献”呢?让我们再读一读利未记27:32节:“凡牛群羊群中,一切从杖下经过的,每第十只要归给耶和华为圣。”
这就意味着,我们一切所得的十分之一都属于上帝。也许我们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,我们收入的十分之一,是归给主的圣物。如果我们将这部分收入据为己有,实际上就是违背了第八条诫命——偷取了不属于我们的东西。
举例来说,如果一个人每月收入一千元,其中有一百元其实并不真正属于他自己。当然,十一奉献所依据的是你的所得;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,“所得”就是利润部分,需要缴纳其中的十分之一。换句话说,一个做生意的人每个月可能有五千元的营业收入,但其中有四千元必须用来支付员工薪资和其他管理费用;那么,这个月真正的收益就只有一千元,他所当纳的十一奉献,就是这一千元利润的十分之一,也就是一百元。
也许有人会提出异议,说十分之一属于旧约中的摩西律法,并不适用于新约时代的我们。然而,事实并非如此。十一奉献早在摩西以前的几百年就存在了。早在摩西之前,亚伯拉罕就照着主的指示,献上了十分之一。雅各也将自己一切所得的十分之一献给上帝。由此可见,十一奉献早在犹太民族形成以前,也在律法设立以前,就已经是上帝所要求其子民当尽的一项义务了。
现在,让我们再来看看主耶稣是怎样论到十一奉献的。毕竟,在属灵的事上,祂是我们的典范,也是我们的榜样。在马太福音23:23节,耶稣说: “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!因为你们将薄荷、茴香、芹菜献上十分之一,那律法上更重的事,就是公义、怜悯、信实,反倒不行了。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,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”(太23:23)
“当行的”,表明纳十分之一是一项应尽的义务,并为该项教义奠定了道德基础。因为,正如我们已经读到的,不纳当纳的十分之一,就是偷窃属上帝之物。
只能用于一个目的
在继续之前,让我们先思考一个问题:十一奉献应当用在什么地方呢?请翻到哥林多前书9:13节:“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,就吃殿中的物吗?伺候祭坛的,就分领坛上的物吗?”(林前9:13)
保罗在这里提到的是旧约的祭司制度。当时,祭司在圣殿中事奉,并从事奉中获得生计。但现在,请注意下一节经文:“主也是这样命定,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。”(第14节)这段经文清楚教导我们:传福音的人应当像旧约时代的祭司一样获得供养。
现在,让我们查考圣经,看看上帝是怎样供应祂仆人的,无论是在旧约还是新约,都有清楚的教导。民数记18:21节说:“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,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,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,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。”(民18:21)
利未支派没有像以色列其他支派那样承受任何产业,他们没有自己的牛群羊群,也没有经营生意。其他所有支派都献上十分之一,而这十分之一,则用来供应祭司和利未人的需要。保罗说:“主也是这样命定,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。”(林前9:14)
换句话说,十分之一绝不可用来兴建教堂、教育开支、支付教会日常费用,甚至不能用于周济穷人。上帝规定,十分之一是专门用来供应传道人的。这也是圣经所教导的、为传道人提供经济支持的方式。
我曾听说,有位传道人把教会所有的门都关起来,并拒绝讲道,直到十一奉献达到一定数额为止。还有一些教会,为了供应牧者生活所需,竟举办义卖、抽奖、宾果游戏(Bingo)等活动来筹款。这是上帝的计划吗?这是祂为教会弥补预算赤字所预定的方式吗?
这绝不是上帝的计划。一个不得不运用世俗方式来维持运作的教会,显然是出了大问题。如果基督走进今日的某些教堂,必会像当年洁净圣殿时一样愤慨。
祂会再次说:“把这些东西拿去,不要把我父的殿当作贼窝。”多么可悲啊,许多年轻人竟在教会里看到了世上的抽奖和义卖。那些鼓励这种做法的宗教领袖,更是何等令人痛心!难道这就是上帝对那些称为祂名下之人的期望吗?
有些传道人因钱财不敢讲真理
上帝从来没有要传道人涉足房地产、卖汽车,或经营其他副业。蒙上帝呼召的人,应当把全部时间都用来传讲上帝的话语。换句话说,他们的生活所需,应当借着上帝所设立的十一奉献制度得到供应。
这样的制度,也能消除今天许多传道人所面对的一项极大试探。有些传道人甚至不敢坦率地宣讲真理,只因为害怕讲了真话,自己的薪水就会被停发。
如果一位牧师的薪水完全由当地教会直接承担,只能依赖一个地方教会会众的乐意捐来维持生活,那么他就很容易陷入令人焦虑的两难境地。如果他按照圣经的原则斥责罪恶,很可能会得罪那些慷慨献上乐意捐的人,一旦他们停止捐献,他自己的薪水也就岌岌可危了。
当然,我相信,真正忠心的牧师不会为了世俗利益而专挑人爱听的道来讲。然而,在我刚才所说的这种情况下,确实有不少人因着顾虑重重,而不敢直截了当地传讲真理。按照上帝所设立的方法,地方教会不应当用乐意捐来支付传道人的薪水。这样,也就避免了这种危险。上帝所设立的十一奉献制度,能够除去牧师因顾虑自身利益而软化真理的试探。
[译者按: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讲,乐意捐是自愿献上的,所以,如果某人不喜欢传道人所讲的道,就可能不捐乐意捐。但十分之一则不同,那是属于上帝的钱,是必须献上的,否则就是犯了偷盗上帝的罪。因此,如果一个人正确认识十分之一,就不会因为传道人讲了什么,而决定要不要捐十分之一。]
有人说,自己实在无法交纳十一,因为等到各项开支都付清以后,已经所剩无几了。可是,我们把所有开销都付上之后,再把十分之一献给上帝,这样做对吗?
在箴言3:9节,我们读到:“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。”(箴3:9) 以“初熟的土产”尊荣上帝是什么意思呢?也就是说,你应当首先将收入的十分之一归给上帝。就连传道人——那些以十一奉献为生的人——也同样要将自己薪水的十分之一献给上帝。
说到底,万有不都是属于上帝的吗?金银是祂的,千山上的牛羊也是祂的——我们不过是受托管理这一切的管家。祂只是允许我们使用。我们缴纳房租,是因为房子本来就不属于我们,我们只是拥有它的使用权。同样,我们把十分之一归还给上帝,也是承认我们所拥有的一切,不过是上帝交托给我们使用的;这一切的真正主人,乃是那位创造万有、拥有万有的上帝。
现在,很多人说:“我去教会,也有奉献。”其实,他们所说的往往只是乐意奉献,而不是十分之一。因为,一个人若没有把自己一切所得的十分之一献给上帝,就不能说自己是在献十一。十一奉献就是要交十分之一。圣经所说的,也正是人一切所得的十分之一。
有人会问:“把十分之一献给上帝,这是不是太多了?”我们不妨设想一下,如果有人对你说:“我想出资让你经营一门生意。资金由我出,厂房由我提供,设备也由我准备,一切都由我负责,你只需要经营。到了月底,把利润算出来以后,你可以留下十分之九,只要把十分之一给我。”
你会不会说:“什么?您的意思是,您竟然要拿走利润的十分之一!”你会这样说吗?当然不会。毕竟,这样的条件实在是闻所未闻。
今天,你根本找不到这样的条件,我敢保证。然而,上帝却正是这样做的。这一点毫无疑问。世界和其中的万有都属于上帝,因为这一切都是祂所创造的,圣经对此说得再清楚不过了。
诗篇24:1节说:“地和其中所充满的,世界和住在其间的,都属耶和华。”诗篇50:10-12节又说:“因为树林中的百兽是我的,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。山中的飞鸟,我都知道;野地的走兽也都属我。我若是饥饿,我不用告诉你,因为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我的。”
哈该书2:8节:“万军之耶和华说:‘银子是我的,金子也是我的。’”我们有时会忘记这一点,但上帝却提醒我们:“这一切都是我的。”再请看申命记8:18节:“你要记念耶和华你的上帝,因为得货财的力量是他给你的。”
把以上这些经文综合起来,圣经所传递的信息其实很简单:万有皆属上帝。无论你拥有什么,那都是因为上帝赐予了你获得它的能力、力量和智慧。
然后,祂对我们说:“在你所得的一切当中,有十分之一是属于我的,我要你把它归还给我。”这样的要求公平吗?我敢说,你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公平、更慷慨的安排了。请记住利未记27:30节的话:“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。”
哦,愿上帝使我们深刻地领会这一点。这并不是可以由我们来决定要不要把十分之一归还给祂的问题,也不是要不要考虑它是否应当归祂所有,或将来是否会归祂所有;它早已经是主的了。这一点早已确定,容不得任何更改。因此,每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,都属于上帝。
即使一个人完全不认识上帝,对祂一无所知,他一切所得的十分之一,仍然属于天上的主。
最后,让我们来看玛拉基书3:8-11节这段极其重要的经文:玛拉基书3:8节说:“人岂可夺取上帝之物呢?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。你们却说:‘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?’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。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,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。万军之耶和华说: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,使我家有粮,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,倾福与你们,甚至无处可容。万军之耶和华说:我必为你们斥责蝗虫,不容它毁坏你们的土产。你们田间的葡萄树在未熟之先,也不掉果子。”(玛3:8-11)
这就是人在夺取上帝之物!美国联邦调查局(FBI)的记录显示,仅一年内,全国就发生了111,750宗抢劫案和超过100万起入室盗窃案。然而,这还只是实际情况的一小部分。
究竟有多少教会信徒犯了最严重的偷窃罪——而且还是从上帝那里偷窃?照此推算,教会里的窃贼恐怕比教会外还要多。这并不是危言耸听,因为上帝说:人若扣留当纳的十分之一,就是从上帝那里偷窃。
顺便说一句,你有没有注意到,十一奉献中的“十分之一”,与十诫中的第十条诫命之间,有一个非常奇妙的对应关系?“不可贪恋”的是第十条诫命,而献上十分之一,正是上帝为对付所设立的。
违背这两项圣经中的基本原则,归根究底,都是出于自私。而自私的反面就是爱,一切顺服都应基于爱上帝胜过爱自己。
爱意味着付出,正如约翰福音3:16节所说:“上帝爱世人,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。”我们永远无法与上帝的爱相比,因为祂甘愿献上自己的独生子。然而,我们若真心爱祂,就不会把献上十分之一甚至五分之一,看作是一种牺牲。
上帝曾发出这样的挑战:你们可以“以此试试我。”历世历代,凡相信祂的话,并照着去行的人,所得的结果都是一样的。祂的应许绝非一句空话,祂必“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,倾福与你们,甚至无处可容。”祂所赐的恩典乃是“连摇带按,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。”(路6:38)
千万不要低估停止夺取原属上帝之物所带来的祝福和益处。我们若偷窃上帝,实际上是在偷窃自己,因为我们失去的,正是因“顺服”而得的莫大祝福。
凡忠心奉献、与上帝同心的人,都得着了祂所应许的保守与丰盛赐福。一个因为爱祂而甘心作祂忠心管家的人,将结出何等丰盛的果子,实在令人难以想象。
万有的主说:你们尽可以“以此试试我。”你敢不敢现在就与上帝立约,承诺在十分之一和乐意捐上,作上帝忠心的管家?
时间的价值几何?
前几天,我浪费了宝贵的三十分钟,只为了等一位修鞋匠完成一双原本早该修好的鞋。当时,我心里粗略算了一笔账,发现这三十分钟的时间价值,远高于修鞋的费用。
当然,这番计算丝毫没有缓解我的沮丧,但确实让我开始更多地思考1分钟和1小时的价值。遗憾的是,我们往往习惯用金钱来衡量时间的价值。
人们通常是按小时来计算薪酬,也有人按月领薪水。假设某人每小时的工资是10美元,那么,让我们试着评估一下,这六十分钟真正的价值。
我们不妨这样来算:一小时的时间折算成十美元。如果这十美元足以代表这一小时的价值,那么,这一小时究竟值多少钱,就要看这十美元最终产生了怎样的价值。
那么,对于那个用一小时换来这十美元的人来说,这十美元究竟值多少?它能为他带来多少益处?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他的生活?
如果这十美元能为他带来更多的快乐、更长久的生命,以及更大的安全感,那么,我们就可以说,这一小时的时间,远不止值这十美元,甚至可能价值更高。
可是,假如这十美元被拿去买酒,并因此导致酗酒或疾病,又会怎样呢?那么,这笔钱非但没有任何实际价值,反而会产生负价值,如此一来,这一小时的时间,也就不仅毫无价值,反而成了亏损。
换句话说,我们时间的价值,取决于我们如何使用这部分用时间换来的金钱。如果这些钱被用在使生活更加美好,使人活得更长久、更幸福的事上,那么,我们时间的价值可能远超任何数目的金钱。
相反,如果这些钱被花在那些带来疾病、败坏品德,并使人失去永生的事上,那么,我们所付出的时间反而产生了负价值。
如果这一原则成立,那么,世人衡量时间价值的方法就完全错了。有些人一年收入超过百万美元,却把财富用来败坏自己的身心,并使自己对属灵事物失去敏锐。
无论世人怎样评价,他们其实都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,因为他们把用时间换来的金钱白白浪费了。
还有一些人,虽然收入微薄,却把所得不多的钱,用在那些能够带来内心平安、塑造高尚品德,并为永生作准备的事上。这样的人,他们的时间才是真正有价值的。事实上,他们时间的价值,甚至超过那些企业中薪酬最高、却滥用财富的主管。
你现在是不是已经清楚地认识到,你的金钱,其实代表着你的时间?因此,你怎样使用金钱,也就是怎样使用你的时间;而金钱所带来的益处,也正显明了你时间真正的价值。
请想一想。你是怎样使用这些钱的?这些钱是否用在那些关乎你永恒归宿的事上?你是否也使别人有机会领受上帝救恩的福分?
因着你今天对金钱的正确运用,将来是否会有人与你一同在天国欢喜呢?相反,如果轻率而浪费地使用金钱,就可能使千百万人失去永生。他们失去的不只是今生有限的岁月,更是将来永恒的时光。
一个人终其一生辛劳所得的财富,若不能用来建立真正有价值的人生,终将毫无价值。令人痛心的是,世上有数以亿万的金钱,被挥霍在自私的享乐、毒品成瘾,以及各种破坏性的事情上。在这些被白白浪费的钱财背后,究竟又代表着多少被白白浪费的人生啊!
关于古怪的富豪霍华德·休斯(Howard Hughes),人们已经写下了许多文章。他那几乎没有穷尽的财富,最终竟导致了他可怕且失去人性的死亡。由于害怕别人觊觎他的财富,他怀疑身边每一个人,以致把自己与朋友和社会完全隔绝。
在他死后,那些像野兽一样争夺遗产的人,彼此之间的仇恨和自私更是被激化。霍华德·休斯的一生真的那么重要、那么有价值吗?他用一生的时间赚来了财富,而财富却制造了痛苦,最终又把他带向死亡。
有一点必须认清:一个人若终其一生只为自己而活,最终却失去永生,还不如从未出生。与其赚得数百万的财富,却因此使自己或别人灭亡,还不如做个穷人。
尽管可能显得重复,我还是要回到这个问题:你究竟是怎样使用你的金钱的?你生命的时光都与金钱紧密相连。因此,你怎样使用这些钱,也就是怎样使用你的生命。
当生命终结时,你一生用时间换来的报酬,都将体现在你的遗产或成就上。也许并不多,却十分重要,因为它代表着你一生的价值。
那么,你要如何看待你生命中的光阴呢?你又是如何衡量那些构成你生命的大部分岁月的?你对待财物的方式,将揭示这些问题的答案。
如果这些钱现在能满足你最迫切的需要,那么,获得这笔钱所花费的时间就是值得的。而如果这笔钱成为为上帝的国度赢得灵魂的工具,那么,为赚取这些钱所付出的时间,其价值便远非任何计算所能衡量。
为什么这么说呢?让我举个例子。如果你的金钱能够帮助哪怕一个人归向基督,那么,你为赚取这些钱所付出的时间,其价值有多大?
不妨这样想一想:一个得救并进入永生的人,其永恒的生命,将超过历世历代所有曾活在世上之人的寿命总和。你能领会这一点吗?
终有一天,这个因你的付出而得救的人,其在永恒中的生命,将远超所有百万富翁、企业领袖和世界知名人物一生年日的总和。如果这些百万富翁和名人最终没有得救,那么,这一个蒙赎之人在永恒中所拥有的时间,其价值就远远超过他们所有人的总和。
我真正想说的是:金钱、成功,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,如果不能用来为永恒作准备,并帮助别人为永恒作准备,那么,它们不仅毫无价值,反而有害。
我们的时间固然宝贵,但它真正的价值,在于我们用时间换来的金钱,最终带来了多少永恒的益处。如果这些钱被白白浪费了,那么,当初为赚取这些钱所付出的时间,也就白白浪费了。
主耶稣的话何等真实:“人若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”(太16:26)
就连基督也提到了这种交换。人总是用一样东西去换取另一样东西。我们用时间换取金钱,那么,我们又用金钱去换取了什么呢?换来那些使我们与天国无分的东西吗?如果真是这样,那么,我们的时间和金钱就都白白浪费了,也都失去了价值。
我要再次强调:一个人若活着却没有基督,最终离世,还不如从未生在世上;宁可一生贫穷,也胜过成为身家亿万却最终与天国失之交臂的石油大亨。
请仔细想一想这句话。那个贫穷的基督徒虽然身处物质匮乏与困苦之中,心里却充满平安和喜乐;那个富人虽然享尽世上一切安逸舒适,内心却充满愁苦,毫无喜乐盼望。
即使死后没有永生,这位贫穷的基督徒今生也比那位尚未得救的亿万富翁要好得多。然而,如果从永恒生命的角度来看这两个人呢?
那位蒙救赎的穷人,将在永恒里活过漫长得难以想象的岁月,住在一座连那位石油大亨做梦也想不到的华美居所里。等到他所活过的年日终于超过历世历代所有人的寿命总和时,他依然健康焕发,青春永驻,享有不朽的生命。
而那个曾经拥有一切的人呢?其实,也不能说他拥有一切!他真正缺少的,只有一样,就是对耶稣那单纯、使人得救的信心。而这个人,他的结局又会怎样呢?
就在被扔进火湖之前,他还将有机会透过新耶路撒冷晶莹透亮的城墙,望见城内的一切。那一刻,往事尽都浮现在眼前;这个可怜人终于会明白,没有上帝的人生是何等空虚。
回首往事,他那些曾经每年赚取百万财富的岁月,不过都是徒然虚掷。在被投入火湖之前,瞥见永恒岁月的那一瞬间的悔恨,将压碎他的心灵,并成为人所能承受的最痛苦、最极致的惩罚。
想到这里,难道你不该庆幸吗?我们如今仍然活着、还有机会作出改变,永恒已经近在眼前,但我们还有一点点时间,可以继续用时间换取金钱。
可是,之后呢?这些金钱还会再换成别的东西,而那些东西,要么帮助我们预备进入天国,要么使我们一步步走向灭亡。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呢?
基督徒应当立怎样的遗嘱!
关于金钱,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事实:既然它确实等同于你为赚取它所投入的时间,那么,只要这些财富仍然存在,你这一生所产生的影响就不会停止。即使你离世以后,这些财富仍然代表着你曾经为积累它所付出的无数时日。
然而,许多人对于这些财富在自己离世后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,却完全不负责任。他们往往把一生辛苦积攒下来的财富,轻率地交给漠不关心的亲属,甚至交给无良的律师去处理。
结果,这些财富常常被用来破坏那位逝者毕生所支持的圣工。那些原本凝聚着他一生时间的财富,如今反而违背了他当初的心愿,甚至被用来毁掉他苦心经营多年的成果。
因此,每个人都应当立下遗嘱,好好保护自己用一生时间所换来的成果。正如没有人愿意自己一生所付出的时间白白浪费,同样也没有人愿意那些凝聚着自己一生时间的财富,在自己离世之后被白白挥霍。
通过在遗嘱中清楚交代遗产的分配方式,一个人能确保自己一生所产生的影响,在离世后仍然继续发挥作用。无论他留下的财富多少,只要这些财富仍能结出属灵的果子,就仍能显明他一生所付出的那些岁月的价值。
有些人活着的时候,因为顾虑重重,不敢慷慨奉献;然而,他们大可放心地在遗嘱中安排自己一生辛劳所得的一切,让这些安排在离世后得以实行。
许多人担心,一旦花光积蓄,将来便不得不依赖别人。这样的顾虑并非没有道理。然而,人离世以后,就再也不必为这些事担忧了。借着遗嘱,他们仍然能够成就那些生前因环境所限,而未能为基督成就的事。
他们仍然能为天国赢得灵魂,他们所留下的财物,仍然能够帮助人为天国作好预备。
许多基督徒一生都未曾亲自经历过带领一个人归向基督的喜乐,然而,将来在天国里,他们却会遇见一些人向他们表达感谢;因为正是他们身后所留下的安排,使这些人有机会听见真理,并得着救恩。
也许,你正是这样的人。你之所以不敢慷慨支持上帝的圣工,是因为担心将来若生病住院,所有积蓄都会因此耗尽。
你热切盼望耶稣早日再来,也盼望福音能够传遍各地;然而,你又不敢动用那笔积蓄,因为它也许是你将来遭遇困境时唯一的依靠。这样的考虑并没有错,为将来的需要预作安排,保留这笔积蓄,也是明智的。
我相信,上帝希望我们有智慧地规划自己的经济,使自己能够独立,也有所保障。然而,倘若蒙祂赐福保守,最终并不需要动用这笔钱,那么,它仍可以被用来帮助更多的人归向基督。只是,这必须由我们在生前经过慎重思考,并预先立下遗嘱,以作安排。
许多人得以归向基督,正是因为有人真正关心他们,并预先安排自己的财物,使它们在自己离世之后,仍继续为主所用。
到了义人复活的时候,那些忠心爱主的基督徒,看见自己献给主的财物,在他们离世以后仍不断为他们作见证,并结出如此美好的果效,那将是何等大的喜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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